ICS 71.060.50
G 12
团体标准
聚氯乙烯(PVC)塑料工业用重质碳酸钙
T/GMPA 02—2020
2020-05-06发布 2020-05-07实施
佛山市高明区塑料行业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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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MPA 02—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佛山市高明区塑料行业协会 提出和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塑料行业协会、 佛山众塑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恒业
粉体有限公司、 连州市永烨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远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威明塑胶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亿阳塑胶有限公司、佛山唯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威仕达塑料有限公司、广东天进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顺恒利塑胶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家乐仕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平、林雪琴、谭定好、廖玉良、张经伟、李伟键、李永平、区健辉、李学钊、
洪爱军、刘斌、简顺清、胡昌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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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MPA 02—2020
聚氯乙烯 (PVC) 塑料工业用重质碳酸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PVC) 塑料工业用重质碳酸钙的分类分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方解石、大理石等为主要原料,经破碎分级加工而成的,用于PVC塑料工业制品的
重质碳酸钙。该产品在PVC塑料加工中作填充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82- 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9281 -2014 碳酸钙分析方法
HG/T 3249.3-2013 塑料工业用重质碳酸钙
HG/T 3696.1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1部分:标准滴定溶液的
制备
HG/T 3696.2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
制备 HG/T 3696.3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3部分:制剂及制品的制
备
EN 71-3:2019 玩具安全 第3部分:特定元素 的迁移
AFPS GS 2019:01 PAK GS 认证的有害多环 芳香烃( PAHs)的测试和评价
3 分类与分型
聚氯乙烯(PVC )塑料工业用重质 碳酸钙分为 两类:Ⅰ类为普通聚氯乙烯 (PVC)塑料工业用重质碳酸
钙;Ⅱ类为经表面处理制得的聚氯乙烯(PVC) 塑料工业用重质碳酸钙。
每类分八种型号:分别为Ⅰ型2500目、Ⅱ型 2000目、Ⅲ型 1500目、Ⅳ型 1250目、Ⅴ型 1000目、Ⅵ型
800目、Ⅶ型 600目、Ⅷ型 400目。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白色粉体。
4.2 理化指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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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产品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Ⅱ类产品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
检测应符合表2 的技术要求。
表1 Ⅰ类产品理化指标
指标项目 Ⅰ型2500
目 Ⅱ型2000
目 Ⅲ型1500
目 Ⅳ型1250
目 Ⅴ型1000
目 Ⅵ型800
目 Ⅶ型600
目 Ⅷ型
400目
碳酸钙(CaCO 3) % ≥ 95 95 95 95 95 95 95 95
白度 ≥ 96 96 95 95 94 94 93 93
105℃挥发物 % ≤ 0.3
粒径
(um) D10 /μm ≤ 0.40 0.43 0.45 0.50 0.55 0.60 0.65 0.70
D25 /μm ≤ 0.80 1.00 1.30 1.50 1.80 2.00 2.50 3.00
D50 /μm ≤ 1.80 2.00 2.50 3.00 3.50 4.50 5.00 6.00
D75 /μm ≤ 3.00 3.50 4.00 5.00 5.50 6.00 10.00 13.00
D90 /μm ≤ 4.50 5.00 6.00 7.50 8.50 9.50 14.50 20.00
D97 /μm ≤ 5.50 6.00 8.00 9.00 11.00 13.00 18.00 25.00
表2 Ⅱ类产品理化指标
指标项目 Ⅰ型2500
目 Ⅱ型2000
目 Ⅲ型1500
目 Ⅳ型1250
目 Ⅴ型1000
目 Ⅵ型
800目 Ⅶ型600
目 Ⅷ型
400目
碳酸钙 (CaCO3) % ≥ 95 95 95 95 95 95 95 95
白度 ≥ 95 95 94 94 93 93 92 92
105℃挥发物 % ≤ 0.5
粒
径 D10 /μm ≤ 0.40 0.43 0.45 0.50 0.55 0.60 0.65 0.70
D25 /μm ≤ 0.80 1.00 1.30 1.50 1.80 2.00 2.50 3.00
D50 /μm ≤ 1.80 2.00 2.50 3.00 3.50 4.50 5.00 6.00
D75 /μm ≤ 3.00 3.50 4.00 5.00 5.50 6.00 10.00 13.00
D90 /μm ≤ 4.50 5.00 6.00 7.50 8.50 9.50 14.50 20.00
D97 /μm ≤ 5.50 6.00 8.00 9.00 11.00 13.00 18.00 25.00
偶合活化度 %≥ 95 95 95 95 90 90 90 90
4.3 有害物质限量
4.3.1 有害重金属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 的技术要求。
表3 有害重金属物质限量
项目 限值,mg/kg 项目 限值,mg/kg
可溶性铝(Ai) 70000 可溶性锰(Mn) 15000
可溶性砷(As) 47 可溶性镍(Ni) 930
可溶性硼(B) 15000 可溶性铅(Pb) 23
可溶性钡(Ba) 18750 可溶性锑(Sb) 560
可溶性镉(Cd) 17 可溶性硒(Se)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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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限值,mg/kg 项目 限值,mg/kg
可溶性钴(Co) 130 可溶性锌(Zn) 46000
可溶性三价铬(Cr3+ ) 460 可溶性锶(Sr) 56000
可溶性六价铬(Cr6+ ) 0.2 可溶性锡(Sn) 180000
可溶性铜(Cu) 7700 可溶性有机锡 12
可溶性汞(Hg) 94 - -
4.3.2 有害多环芳香烃( PAHs)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4 的技术要求。
表4 有害多环芳香烃(PAHs )物质限量
项目 指标,mg/kg
奈(NAP) <1
苊烯(ANY)
<1(总和) 苊(奈嵌戊烷)(ANA)
芴(FLU)
菲(PHE)
蒽(ANT)
荧蒽(FLT)
芘(PYR)
苯并(a)蒽(BaA) <0.2
屈(CHR) <0.2
苯并(b)荧蒽(BbF) <0.2
苯并(j)荧蒽(BjF) <0.2
苯并(k)荧蒽(BkF) <0.2
苯并(a)芘(BaP) <0.2
苯并(e)芘(BeP) <0.2
䒢苯(1,2,3-c,d)芘(IPY) <0.2
二苯并(a ,h)蒽(DBA) <0.2
苯并(g,h,i)苝(二萘嵌苯) (BPE) <0.2
5 试验方法
5.1 警告
本试验方法中所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腐蚀性,操作者应小心谨慎,避免与皮肤接触,如接触到皮肤
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治疗。
5.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 在没有标明其他要求时, 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 6682-2008 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按HG/T 3693.1、HG/T
3693.2、HG/T 3693.3的规定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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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外观检验
在自然光下,于白色衬底的表面皿或白瓷板上用目视法判定外观。
5.4 碳酸钙含量的测定
按GB/T 19281-2014 中3.3的规定进行。
5.5 白度的测定
按HG/T 3249.3- 2013中6.5的规定进行。
5.6 105℃挥发物的测定
按GB/T 19281-2014 中3.13的规定进行。
5.7 粒度的测定
按HG/T 3249.3- 2013中6.6的规定进行。
5.8 活化度的测定
按GB/T 19281 -2014中3.19的规定进行。
5.9 有害物质测定
5.9.1 有害重金属物质测定
按EN 71-3:2019的规定进行,用ICP -OES进行分析,六价铬用 IC-UV/LC -ICP-MS/UV-VIS 进行分析,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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