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30 A 00 DB5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 52/T 881.4—2014 镇远古镇旅游 第四部分: 停车场(点)服务规范 Zhenyuan ancient town travel Part 4: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parking lot 2014 – 08 – 13 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9 – 13 实施 发 布 DB52/T 881.4—2014 目 前 次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服务设施 .......................................................................... 1 5 环境卫生 .......................................................................... 2 6 安全要求 .......................................................................... 2 7 服务要求 .......................................................................... 2 I DB52/T 881.4—2014 前 言 DB52/T 881《镇远古镇旅游》分为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 游客服务中心实施与服务规范 ——第二部分 旅游观光车服务管理规范 ——第三部分 公共厕所管理规范 ——第四部分 停车场(点)服务规范 本部分是 DB52/T 881 的第四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镇远县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镇远县交通运输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镇远县风景管理处、贵州省标准化院、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镇远县质量技 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启银、刘炀、刘桂琼、杨永成、刘桔、洪潇、李穗渝、张胜雪、杨华。 II DB52/T 881.4—2014 镇远古镇旅游 第四部分:停车场(点)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镇远古城旅游停车场的术语与定义、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安全和服务等方面的基本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镇远古城旅游景区景点提供服务的停车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JGJ 100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停车场 旅游停车场是指在旅游景区为旅游者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3.2 停车场经营者 指自主经营或接受委托经营停车场的法人、个体和其他组织。 4 服务设施 4.1 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应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标牌、收费价目牌、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应包括经营者 名称、开放时间、服务项目、车型、监督举报电话等。 4.2 停车场地面应清晰的标出车行引导线,设置出入口标志或在车行道上方设置下垂式出入口引导牌。 4.3 停车场内应按照 GB/T 10001.1 的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4.4 停车场地面标线应清晰,标志明显,标志和标线的设计设置应符合 GB 5768.1、GB 5768.2、GB 5768.3 的相关规定。 4.5 停车场内服务岗亭的设置应不影响车辆驾驶者行车视线,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6 停车场有多个出口且连接多条道路的,应设置指路标志和监控设施。 4.7 停车场内应设置景区道路交通标识,旅游景区景点标识,旅游服务信息等。 1 DB52/T 881.4—2014 4.8 5 大型停车场内应设置服务区,提供休息室、公共卫生间、洗车等服务设施。 环境卫生 5.1 5.2 5.3 5.4 6 停车场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停车场区内大客车与小汽车要分区停放,用绿化及道路划分出各自的停车空间。 停车场场地应有专人打扫,无乱扔乱放。 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应保持清洁卫生。 安全要求 6.1 出入安全要求 6.1.1 停车场出入口前 5m 范围内应禁止停车,并设置明显的禁停标志。当出入口停止使用时,停车 场应在停用的出入口设置相应的提示标志。 6.1.2 车辆驾驶者应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停放车辆,爱护停车设施,不应在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6.1.3 停车场出入口坡道应进行路面防滑处理,并应加装遮光、防雨设施。 6.1.4 停车场入口候车道的设置应符合 JGJ 100 的相关规定。 6.2 场内安全要求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2.8 7 在停车场内禁停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停标线或标志。 车辆驾驶者不应在场内进行鸣喇叭、长时间发动车辆等易产生噪音的操作。 停放车辆禁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或有污染物品。 停车场场内地面、墙体、柱体及其他设施的颜色不应影响警示线、标志、标牌的识别。 车辆驾驶者不应在场内乱扔垃圾、吸烟、使用明火、修车、试车、练车。 停车场内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应满足耐磨、耐油、耐水及防滑等要求。 停车场场内车行道交叉口处应设置减速带。 停车场内应配备安全消防设施。 服务要求 7.1 7.1.1 7.1.2 7.1.3 7.1.4 7.2 7.2.1 7.2.2 7.2.3 7.2.4 2 停车场经营者 停车场经营者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和定期检查制度。 停车场经营者应建立场内设施设备的巡视维护制度,关键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养维护。 停车场经营者应建立设施设备的交接班检查记录,准确记录时间、交接人、设施设备完好程度。 应建立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人员 停车管理员应佩带统一标志。 停车管理员应站立姿势端正,指挥手势规范。 停车管理员应使用语言文明、用语准确。 应提示车辆驾驶者关好车窗、锁好车门、拿好财物、妥善保管好停车凭证(卡、单)。 DB52/T 881.4—2014 7.3 收费 7.3.1 实行人工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宜配置时间统一的计时装置,确保出入口时间一致,并将计时装 置设置于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 7.3.2 人工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停车管理员应准确记录停放时间并及时发放停车凭证(卡、单)。 7.3.3 车辆出场时,停车管理员应及时收取、核对出场车辆的停车凭证(卡、单),按标准收取停车费 用、提供相应停车发票。 7.3.4 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应按收费标准收取停放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 共停车场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政府指导价制定收费标准。 7.3.5 停车场经营者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DB52/T 881.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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