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020
CCS L 70 15
内蒙古自治区 地方 标准
DB15/T 1104—2024
代替DB15/T 1104—2017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
Standard format for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reporting
2024-05-31发布 2024-07-01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1104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15/T 1104 -2017《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与 DB15/T 1104 -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前言”中起草单位;
b) 更改了“前言”中主要起草人;
c) 更改了“范围”(见 1.,2017年版的1.);
d)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 2.,2017年版的2.);
e)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 3.,2017年版的3.);
f) 更改了“原则”中“合法性”的表述(见 4.1,2017 年版的4.1)、更改了“易读性”的表 述
(见4.2,2017年版的4.3)、删除了“科学性”(见 2017年版的4.2)、删除了“独立性”
(见2017年版的4.4)、删除了“保密性”(见 2017年版的4.5)、增加了“安全性”(见
4.3);
g) 删除了“组成部分”(见 2017年版的5.,5.1,5.2);
h) 更改了“主要内容”的说法,并增加了表述内容(见 5.,2017年版6.)、更改了“封面”的
表述(见 5.1,2017 年版的6.1);
i) 增加了“报告说明”(见 5.2);
j) 更改了“概述”的表述(见 5.3,2017 年版的6.4);增加了“基础信息”(见 5.3.1)、增加
了“公共信用信息概要”(见 5.3.2);
k) 删除了“目次”(见 2017年版的6.2)、删除了“序和前言”(见 2017年版的6.3)、删除
了“声明”(见 2017年版的6.5)、删除了“信用表述”(见 2017年版的6.6)、删除了“参
考文献”(见 2017年版的6.7,6.7.1,6.7.2)、删除了“图和附表清单”(见 2017年版的
6.8,6.8.1,6.8.2,6.8.3 )、删除了“符号、标志、缩略句、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
术语等的注释表”(见 2017年版的6.9)、删除了“附录”(见 2017年版的6.10);
l) 增加了“报告正文”(见 5.4,5.4.1,5.4.2,5.4.3,5.4.4,5.4.5 ,5.4.6);
m) 更改了“编排要求”的说法(见 6.,2017年版的7.);
n) 更改了“一般要求”的表述(见 6.1,6.1.1,6.1.2 ,6.1.3,6.1.4,6.1.5 ,6.1.6,6.1.7,2017
年版的7.1.1,7.1.2,7.1.3,7.1.4,7.1.5,7.1.6 );
o) 更改了“章节”的表述(见 6.2,2017 年版的7.2);
p) 删除了“图、表、公式”(见 2017年版的7.3)、删除了“术 语、符号和缩略词”(见 2017
年版的 7.3.1,7.3.1.1,7.3.1.2 ) 、 删 除 了 “ 图 ” ( 见 2017年 版 的
7.3.2,7.3.2.1,7.3.2.2,7.3.2.3,7.3.2.4 ) 、 删 除 了 “ 表 ” ( 见 2017年版的
7.3.3,7.3.3.1,7.3.3.2,7.3.3.3 ) 、 删 除 了 “ 公 式 ” ( 见 2017年 版 的
7.3.4,7.3.4.1,7.3.4.2,7.3.4.3,7.3.4.4,7.3.4.5 )、删除了“注释”(见 2017年版的
7.3.5,7.3.5.1,7.3.5.2,7.3.5.3 ) 、 删 除 了 “ 页 眉 和 页 脚 ” ( 见 2017年 版 的
7.3.6,7.3.6.1,7.3.6.2 )、删除了“页码”(见 2017年版的7.3.7,7.3.7.1,7.3.7.2 )、删
除了“附录” (见 2017年版的7.3.8,7.3.8.1,7.3.8.2,7.3.8.3 )、删除了“其他” (见 2017
年版的7.3.9,7.3.9.1,7.3.9.2 );
DB15-T 1104—2024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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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06-15 16:33:5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