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40.90 Q 78 DB51 四 川 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 2188—2016 电梯安全评估规范 2016 - 06 - 24 发布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7 - 01 实施 发 布 DB51/T 2188—2016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2 5 基本规定 .......................................................................... 2 6 安全评估方法 ...................................................................... 3 7 安全评估判定规则 .................................................................. 4 8 安全评估程序 ...................................................................... 4 9 安全评估报告 ...................................................................... 9 10 评估结果的运用 .................................................................. 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 ...................................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曳引式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 27 I DB51/T 2188—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 A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 B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四川科莱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快速电梯有 限公司、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绵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成都吉高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市特 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内江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绍义、赵斌、魏钢、李林、王河、樊晓松、于海跃、李杰、李于洪、谢振宇、 於浩、李小川、李文田、张弛、陈旸、赵书全、柳光利。 II DB51/T 2188—2016 电梯安全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定、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评估方法、评 估程序、评估结果应用和安全评估报告。 本规范适用于曳引驱动乘客、载货电梯的安全评估。 本规范不适用于强制驱动载货电梯、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 全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8903 电梯用钢丝绳 GB 24804 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60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 12974.2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20900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 GB/T 24478 电梯曳引机 GB/T 31821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TSG T5001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质检特函〔2015〕57号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 7588 和 GB/T 2090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安全评估 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由该机构和人员依照相关程序, 以实现电梯安全为目的,通过查找设备本体、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一个或多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 隐患,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和评定,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的活动。 3.2 重大修理 1 DB51/T 2188—2016 是指更换同规格控制柜、驱动主机及其主要部件(如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以及不同 规格的悬挂及端接装置进行的施工活动。 3.3 改造 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等作业方法,改变原电梯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 使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施工活动。 3.4 更新 指投入使用后的电梯因各种原因导致安全隐患突出、无法满足使用需求,且无重大修理、改造价值 或重大修理、改造成本过高,而对电梯整机进行拆除,安装新电梯的施工活动。 3.5 电梯安全评估委托方 电梯产权单位(所有人)、使用单位、管理单位以及需要对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的单位。 4 基本原则 4.1 4.2 5 安全评估过程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科学的原则; 评估结论应遵循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兼顾重大修理、改造、更新成本合理性原则。 基本规定 5.1 电梯安全评估受理范围: a) b) c) d) 5.2 政府或行政机关委托的安全评估; 使用十五年(含)以上的电梯; 运行次数超过制造单位设定极限值的; 因其它原因需要对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的。 评估机构、检测设备及人员 5.2.1 电梯安全评估应由取得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整机型式 试验机构或者经司法部门许可的特种设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机构应按照本规范的基本规定以及附 录 A《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等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性文件。 5.2.2 评估中所使用的仪器、检测设备应处于计量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测量范围和 精度应该满足评估要求。具体使用设备由评估机构确定。 5.2.3 评估组及评估人员要求: a) 从事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评估人员应有三年以上与电梯相关检验检测或三年以上电梯专业技 术工作的经历; b) 安全评估机构应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应由 3 名(含)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组成。评估 小组组长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电梯检验师(含)以上资格; 2 DB51/T 2188—2016 c) 组建评估组时,应考虑到不同品牌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的不同以及评估组成员知 识和工作经验的差异,必要时可邀请电梯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参与。 5.3 安全评估条件 5.3.1 5.3.2 5.3.3 6 电梯安全评估委托方应当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技术资料。 被评估设备状态一般应处于可运行状态,并满足评估条件。 电梯安全评估委托方应安排具有电梯相关资质专业人员配合现场评估。 安全评估方法 依据本规范中的风险要素、伤害严重程度、风险等级、风险类别以及伤害发生的概率等级,利 用综合安全状况等级计算公式,得出电梯综合安全状况等级,提出降低或消除风险的措施或方法。 表1 严重程度 严重程度 说明 1–高 死亡、系统损失或严重的环境损害 2–中 严重损伤、严重职业病、主要的系统或环境损害 3–低 较小损伤、较轻职业病、次要的系统或环境损害 4–可忽略 不会引起伤害、职业病及系统或环境的损害 表2 概率等级 概率等级 说明 A–频繁 在使用寿命内很可能经常发生 B–很可能 在使用寿命内很可能会发生数次 C–偶尔 在使用寿命内很可能至少发生一次 D–极少 未必发生,但在使用寿命内可能发生 E–不大可能 在使用寿命内很不可能发生 F–不可能 概率几乎为零 表3 风险等级 严重程度 概率等级 1-高 2-中 3-低 4-可忽略 A-频繁 1A 2A 3A 4A B-很可能 1B 2B 3B 4B C-偶尔 1C 2C 3C 4C D-极少 1D 2D 3D 4D E-不大可能 1E 2E 3E 4E F-不可能 1F 2F 3F 4F 3 DB51/T 2188—2016 表4 风险类别 风险类别 风险等级 取值 1A、1B、1C、2A、2B、1D、2C、3A、 I 3B 所采取的措施 需要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消除或降 0 低风险。 需要复查,在考虑解决方案和社 II 1E、2D、2E、3C、3D、4A、4B 1 会价值的实用性后,确定进一步 采取防护措施是否适当。 III 1F、2F、3E、3F、4C、4D、4E、4F 2 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计算公式: n ⎧ 0 , if vi = 0 ∏ ⎪ i =1 ⎪ D=⎨ n vi n ⎪∑ i =1 × 100, if ∏ vi ≠ 0 ⎪ i =1 ⎩2× n 注1:假设 vi(i=1,…,n)为对应于第 i 个风险情节的风险类别的取值,其中 n 为所有进行评估的风险情节的个数。 注2:D:表示为综合安全状况等级。 表5 7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 D D>95 95≥D>85 85≥D>0 0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安全评估判定规则 根据综合安全状况等级判定,综合存在的风险和降低风险保护措施的成本,安全评估组可以按照下 列原则给出相应的安全评估结论: 1)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为一级,需要加强管理防止风险; 2)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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