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 C 51 DB61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1/T 1269—2019 村庄环卫保洁服务规范 The standards of rural sanitation cleaning service 2019 - 09 - 29 发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0 - 29 实施 发 布 DB61/T 1269—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服务内容 .......................................................................... 1 3 基本要求 .......................................................................... 1 4 服务要求 .......................................................................... 1 5 管护机制 .......................................................................... 3 6 检查考核 .......................................................................... 3 I DB61/T 1269—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明、韩新辉、安梅、陈峰涛、周永明、李博、杨静、祁香宁、孙亚莉、张沛。 本标准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电话:029-87082850 地址:陕西省杨凌区邰城路3号 邮编:712100 II DB61/T 1269—2019 村庄环卫保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庄环卫保洁服务的服务内容、基本要求、服务要求、管护机制和检查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村庄(社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的环卫保洁服务。 2 服务内容 村庄环卫保洁内容主要包括: a) 道路清扫保洁; b) 庭院周围保洁; c) 水域保洁; d) 公共场所保洁; e) 应急作业。 3 基本要求 3.1 保洁服务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b) 应具备提供保洁服务相应的设备和工具的能力; c) 应具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d) 应定期培训员工。 3.2 保洁作业应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3.3 保洁作业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安全,不得违章停放。 3.4 保洁作业车辆出车前应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作业完毕后,应对车 辆进行清洗和维护。 3.5 垃圾应及时清运,夏季应至少间隔两天清运一次,垃圾箱、垃圾清运工具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 3.6 应对垃圾进行分类,做到规范收集和清理: a) 可回收垃圾:如金属、玻璃、塑料等。进行集中回收利用; b) 有机垃圾:如废纸、菜根菜叶、果皮、废纸等。专门收集后进行堆肥处理利用; c) 危险废弃物:如电池、灯管、药品、温度计等。统一收集转运至专门处理机构; d) 不可回收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垃圾,如砖石瓦砾、渣土、卫生间废纸等。进行村收集, 镇转运,县处理。 4 服务要求 4.1 4.1.1 道路清扫保洁 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绿化树坑等,涵盖路面、路肩、两侧排水沟等区域。 1 DB61/T 1269—2019 4.1.2 采用全面清扫和捡拾保洁相结合方式,每日全面清扫 1 次,其余时段保洁人员捡拾保洁作业。 4.1.3 全面清扫时,应着重清扫路面、人行道、雨水口等处。 4.1.4 捡拾保洁时,着重清理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烟头等垃圾,保洁人员应做到勤走、勤看、勤扫, 确保路面净、树坑净、垃圾收集点周围净,做到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积水。 4.1.5 道路公共设施,如交通护栏、广告牌、路牌等应及时保洁,做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明显 污渍。 4.1.6 环卫设施,如垃圾桶、垃圾储运点等应定期进行消毒、喷洒灭蝇药物,做到设施周边无垃圾堆 积、无污水外溢、无臭味。 4.1.7 铁路沿线应建立日常保洁制度,由专人每日进行巡回清扫保洁,做到无明显散落垃圾;垃圾应 装袋,并在指定地点进行中转清运,不得裸露堆放、随处堆放。 4.2 庭院周围保洁 4.2.1 应督促户主及时清理庭院周围堆积的杂物,如柴薪、废弃建筑材料、回收废弃物等,督促无果 时要及时报告。 4.2.2 庭院外应配备有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3 水域保洁 4.3.1 村内河道、沟渠、湖泊、水塘等水域保持清洁,水流通畅,无黑臭、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有 害浮游植物。 4.3.2 对村庄环境卫生感官影响较大的河道、涝池等水域内不得有明显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其他水 域不得有大面积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4.3.3 应及时清捞河道、涝池中的水生植物(如浮萍等)。 4.3.4 河堤、护坡上不得堆放、弃置和处理生活垃圾、渣土等;出现垃圾时应及时清理。 4.3.5 河道、涝池打捞保洁时应符合水上作业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应穿着救生衣,配备救生器材。 4.4 公共场所保洁 ) 4.4.1 沿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1 ”范围外的公共区域应做好环卫保洁工作,场所内干净整洁,无 垃圾堆积。 4.4.2 公共场所内设施,如健身器材、广告牌、道路指示牌等,应每周至少擦洗 1 次,保持设施干净 整洁。 4.4.3 公共厕所每天进行 2 次全面清扫,包括地面保洁、洁具清洗、垃圾清理等;每日检查设施是否 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报修;每周进行 1 次消毒处理,定期喷洒灭蝇药物,做到可视范围内无蛛网、无 蚊蝇。 4.5 应急作业 4.5.1 4.5.2 4.5.3 4.5.4 洁。 4.5.5 出现大面积遗撒物,应在 4h 内清理干净。 出现液态油质,如机油、柴油、汽油、润滑油等污染物,应在 8h 内清理干净。 出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遗撒泄露,应及时汇报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安排清理。 遇村庄农事活动、节庆、红白事等重大活动,应增加保洁员数量和保洁频次,确保环境卫生整 文化旅游村庄,在客流高峰期应增加保洁员数量和保洁频次,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1) 门前三包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2 DB61/T 1269—2019 5 管护机制 5.1 人员要求 5.1.1 应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明确职责,统一管理,定期培训。一般要求村庄配备保洁人员数量不 少于常住人口的 2‰。人流量大的区域应根据区域流动人口适当增加保洁员数量。 5.1.2 保洁作业人员应着装整齐,服务时应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 5.2 设施配备 应配置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车、洒水车、垃圾桶、扫路车等设施设备,数量种类应满足收集处理日常 生活垃圾需要。 5.3 管理制度 应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和工作内容制定门前三包、检查考核、应急预案等制度,并监督实施。 5.4 公众参与 5.4.1 应通过广播、会议、标语、文化墙、宣传栏、宣传车、微信等形式宣传以规范村民行为,引导 村民参与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持,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卫生。 5.4.2 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机制,开展村民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并及 时对外公开。 6 检查考核 6.1 由镇(街办)组织人员对村庄环境卫生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要责令其改进。由村委组织对服务机 构或保洁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予以更换。 6.2 考核内容及要求: e) 是否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及应急管理制度,配备的保洁人员是否大于常住人口的 2 ‰,环卫设 施是否齐备完好; f) 道路路面是否做到洁净、无积水,树坑、垃圾收集点周围是否做到洁净、无堆积物、无果皮纸 屑、无污泥积水; g) 水域是否做到无黑臭、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有害浮游植物; h) 庭院周围是否有堆积的杂物,庭院外是否配备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i) 公共场所是否做到干净整洁,是否有垃圾堆积,是否有污水外溢,公共设施是否有污渍,是否 乱涂乱画; j) 公共厕所地面是否清洁无积水,洁具是否干净,是否有垃圾堆积,是否有蛛网蚊蝇; k) 垃圾处理是否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无积存,是否有健全的垃圾分类机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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