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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A 18 DB61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1/T 1266—2019 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tandards of Farm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stitutions 2019 - 09 - 29 发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0 - 29 实施 发 布 DB61/T 1266—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基本条件 .......................................................................... 1  4 场所 .............................................................................. 1  5 人员 .............................................................................. 1  6 教学管理 .......................................................................... 1  7 学员管理 .......................................................................... 2  8 组织保障 .......................................................................... 2  9 其他 .............................................................................. 3  I DB61/T 1266—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民发展学院、杨凌示范区生产 力促进中心(杨凌职业农民培训管理中心)、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煜宇、李宏、张宏辉、王雄、赵锁劳、刘德敏、王晨光、陈峰涛、周永明、 李博、杨静、孙亚莉、张沛、祁香宁。 本标准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民发展学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民发展学院 电话:029-87080221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712100 II DB61/T 1266—2019 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场所、人员、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和组织保障等。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61/T 1267—2019 农民教育培训教学管理规程 3 基本条件 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主体授权,具备一定农业农村产业培训和跟踪服务 能力,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且有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 4 场所 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与培训规模、培训内容相匹配的培训场地、实训(实习)场地,并配有电话、 打印机、计算机、投影仪及影像器材等办公、教学设备。 5 人员 5.1 教师队伍 应具有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民教育培训、农技推广、农业生产人员组 成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 5.2 管理人员 应具有教学、管理相关岗位工作的能力,数量不得低于3人。工作岗位应有选聘条件、岗位职责、 工作规范及考核奖惩等办法。 6 教学管理 6.1 教学过程管理应符合 DB61/T 1267—2019 的要求。 6.2 应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对人才支撑的要求,重点围绕苹果、奶山羊、设施农业及其他区 域特色产业需求,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 质农民队伍,培养乡土人才,提高农民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 1 DB61/T 1266—2019 6.3 根据受训学员接受能力和培训需求,确定培训目标,设计培训方案。 6.4 依据培训方案拟定教学计划,确定培训内容,设置课程体系,确定课程教学目标,设计课程教学 方案。 6.5 依据课程教学方案,编制授课计划。课程教学应突出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 6.6 依据培训目标和内容,编制教学实训(实习)方案、确定项目、选定场所。 6.7 依据课程教学内容和实训(实习)项目,从师资库中择优选定培训教师。 6.8 依据培训目标和教学内容,选取公开出版物或培训教师结合实际编印的简易培训手册作为培训教 材。 6.9 采取理论与实践、集中与分散、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实践技能操作,推行现场教学、 田间课堂等培训方法。 6.10 应在培训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培训工作总结及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资料的整理归档。 7 学员管理 7.1 班组设立与管理 根据受训学员生产生活实际、培训时长、场所条件,合理设置培训班组的数量和规模,选定培训班 组负责人。 7.2 学员考核评价 学员考核评价应符合DB61/T 1267—2019中6.1的要求。 7.3 学员档案管理 按培训班分册建立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基本信息、考勤记录、学员作业、考核情况、教师评 价、培训满意度测评等资料。应制定学员档案管理办法。 8 组织保障 8.1 培训督导 应建立教学督导制度,依据培训目标、培训环节,督促、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和学员学习情况。 8.2 资产与财务 应建立教学培训、实训(实习)场地的设施设备资产台账,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以及符合规定的 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科学合理,支出程序规范、账目清晰。 8.3 安全保障 应建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制度,教学试材、危化品的采购管理使用等安全管 理办法。 8.4 持续发展 培训机构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对教师教学培训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发现问题,改进完善, 持续发展。 2 DB61/T 1266—2019 9 其他 应规范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活动,在培训中不得有违法行为,如出现下属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格: ——违法违纪行为,弄虚作假; ——开展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活动; ——利用培训开展商业活动; ——违规使用教学、实训(实习)场所和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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