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ICS 93.100 CCS P 65 DB51 四 川 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 2803—202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服务 第 3 部分:车辆系统风险管控规范 Operation and service of urban rail transitPart 3:Vehicle system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pecification 2021 - 08 - 02 发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9 - 01 实施 发 布 DB51/T 2803—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2 5 风险分类 .......................................................................... 2 6 风险分级及评估方法 ................................................................ 3 7 风险管控 .......................................................................... 4 附录 A (资料性)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概率(L)的分级标准 ............................... 6 附录 B (资料性) 后果严重程度(C)分级取值 ......................................... 7 附录 C (资料性)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系统常见风险 ...................................... 9 参考文献 ............................................................................ 11 I DB51/T 2803—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卫平、饶咏、徐安雄、谢富刚、贾文峥、凌喜华、苟明中、黄嘉、丁超、陈 辉、李向红、王磊、廖理明、熊振兴、刘悦、胡昊、王洋、刘从岗、姚伟国、陈英、周维江、王鑫、孙 斌、唐相营、陈光富、程云妍、杨磊、刘骄阳、杨伟、黄振东、刘芩瑜、龚云海、赵娜、冯利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次为首次发布。 II DB51/T 2803—202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服务 第 3 部分:车辆系统风险管控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车辆系统管控基本原则、风险辨识及分类、风险分级及评估 方法、风险管控的整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于地铁系统车辆系统的风险管理,指导车辆风险管理 工作的组织和开展,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490—2009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490—2009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风险 risk 风险是指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2 车辆系统风险管控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对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实 施风险动态管理。 3.3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it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 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来源:GB 50490—2009,2.0.1] 3.4 更新改造 replacement and renovation 根据运营生产对整体性老旧、能力或容量不足、存在功能和性能缺陷、安全或故障隐患的既有轨道 交通设备设施进行的技术性改造。 3.5 运营 operation 为实现安全有效运送乘客而有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1 DB51/T 2803—2021 4 基本原则 4.1 预防为主原则。运营单位应准确把握车辆系统风险管控规律,科学辨识评估车辆系统风险,深入 分析,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预防措施,从本质源头有效减低风险。 4.2 分级管控原则。运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实行分级管控,聚焦重点,强化措施,突出 安全风险管控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实施性。 4.3 动态管理原则。运营单位在车辆系统风险管控过程中,应根据外部环境、边界条件及设备状态等 变化情况,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车辆系统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5 风险分类 5.1 运营单位应结合车辆系统结构、功能、控制逻辑、运营场景,充分评估车辆运营技术状态,全面 辨识车辆系统风险。 5.2 运营单位应根据车辆设备特点及风险管控基本原则,分类开展车辆系统风险辨识,主要分为车辆 风险、子系统风险和部件风险三类风险。 5.3 车辆风险表示车辆系统整体性潜在风险,如车辆撞击、脱轨等。 5.4 子系统风险表示车辆各子系统潜在风险,如运营过程中车门异常打开、制动不缓解等风险,车辆 子系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走行部风险、空调风险、车门风险、制动系统风险、牵引系统风险、辅助电气 风险、受流系统风险、列车控制和监控系统风险、车体风险、内装风险、车钩风险、附属设施风险等。 5.5 部件风险表示车辆子系统关键部件潜在风险,如运营过程中车门无法正常开启、轮对卡死等。 5.5.1 走行部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轮对异常磨耗、二系弹簧断裂、转向架部件脱落、齿轮箱吊 杆断裂、接地装置异常、一系弹簧老化、损伤等。 5.5.2 空调系统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机组异常振动、部件脱落、空调停机、紧急通风不畅 等。 5.5.3 车门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门扇卡滞、车门无法正常开闭、车门无法机械解锁、车门状态 无法显示判别等。 5.5.4 制动系统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制动风缸漏风或阻塞、干燥器失效、防滑功能失效、空压 机压力开关失效等。 5.5.5 牵引系统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电抗器滤波电容鼓包或爆炸、高压母线烧损、隔离开关未 闭合等。 5.5.6 辅助电气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蓄电池漏液或自燃、电气部件绝缘失效或短路、车间电气 连接器脱落等。 5.5.7 受流系统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电弓裂纹或断裂、受电弓无法升降、受流器脱落等。 5.5.8 车体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部件脱落导致侵限、剐蹭轨行区设备等。 5.5.9 内装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部件脱落等风险。 5.5.10 车钩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车钩缓冲器裂纹或变形失效、车钩紧固件丢失等。 5.5.11 附属设施关键部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座椅侧挡玻璃爆裂、烟雾报警系统缺失或失效、疏散门失 效、安全标示缺损、应急照明失效等。 6 风险分级及评估方法 6.1 基本要求 2 DB51/T 2803—2021 运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程序科学评估车辆系统风险等级,评估可能引发的运营突发事件类型、发 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 6.2 风险评估方法 6.2.1 是非判断法 所要评估的风险对象符合以下3种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风险: ——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直接观察到存在潜在重大风险(火灾、爆炸等); ——曾发生过事故,尚无合理有效控制措施。 6.2.2 半定量分析法(L×C=D) 对车辆系统风险采用半定量分析法评估,具体说明如下: ——对辨识出来的风险评估其事故后果发生的可能性或概率(L 值)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C 值); ——风险的 L 和 C 的取值,由运营单位按照附录 A 和附录 B,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风险的事故后果发生的可能性或概率(L)、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C)确定后,按照“L×C=D” 的定量规则确定风险风险等级 D 值的大小。 6.3 风险分级 可按照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将风险划分为如下4级: ——重大风险:指对风险缺乏有效的防控措施前,不能投入运营或进行作业的风险; ——较大风险:指从企业运营成本效益和安全管理角度考虑,必须降低的风险; ——般风险:指在制定了足够可行的防控措施情况下,后果程度可容忍的风险; ——较小风险:沿用已有的规章制度、控制措施,可不采取进一步防控措施的风险。 6.4 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车辆系统运营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表1(表中风险值大小参照6.2.2中半定量分析法确定): 表1 风险类别及管控基本原则 风险等级值(D) 风险等级 管控基本原则 1.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2.整改过程中定期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风险等级降低后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55<D≤100 重大风险 3.针对风险研究制定技术整改方案。 4.如无有效的整改控制措施,将高风险列为重大隐患并组织整改,未整改前该风险停 止运营或禁止工作。 1.基于现有技术和成本,强化风险过程管控,维持或降低现有的风险等级,避免风险 20<D≤55 较大风险 等级升高。 2.针对风险研究制定技术整改方案。 3.定期开展风险再辨识,结合风险管控情况对风险描述、等级、措施等要素进行评估。 3 DB51/T 2803—2021 表 1 风险类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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