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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A 16 DB3502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地 方 标 准 DB3502/T 063.1—2021 家政服务规范 家庭护理 第 1 部分:母婴(月子期)护理 Specification for household service—Home health care— Part 1: Maternal and newborn nursing care 2021 - 07 - 30 发布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7 - 30 实施 发 布 DB3502/T 063.1—2021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服务流程 .......................................................................... 2 6 服务内容 .......................................................................... 2 附录 A (资料性) 服务验收单 ....................................................... 10 附录 B (规范性) 产妇个人卫生护理 ................................................. 11 附录 C (资料性) 产妇每日各类食物的适宜摄入量 ..................................... 12 附录 D (资料性) 乳房按摩操作流程 ................................................. 13 附录 E (资料性) 产后形体恢复操步骤 ............................................... 14 附录 F (资料性) 新生儿抚触操作流程 ............................................... 15 I DB3502/T 063.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DB3502/T 063《家政服务规范 家庭护理》的第1部分。DB3502/T 06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母婴(月子期)护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厦门市商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孕育年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月靓妈妈(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金梅、谢赳、林丽霞、许志杰、蔡弘、李俊毅。 II DB3502/T 063.1—2021 引 言 家庭护理服务是家政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家政服务人员提供护理的 有偿服务。为了保证家庭护理服务的有效开展,规范、推广家庭护理服务的内容和要求,提升服务质量, 对家庭护理服务确立规范成为了厦门市家政服务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亟需的需求。DB3502/T 063旨在确 立适用于厦门家政服务行业提供的家庭护理服务的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准则,拟由 四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母婴(月子期)护理。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月子期间产妇、新生儿日常护理的服务 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准则。 ——第 2 部分:婴幼儿、儿童护理。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没有自理能力的婴幼儿、有自理能力的儿 童日常护理的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准则。 ——第 3 部分:老人护理。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能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不能自理老人日常护理 的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准则。 ——第 4 部分:病人陪护。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能自理病人、半自理病人、不能自理病人日常护理 的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准则。 III DB3502/T 063.1—2021 家政服务规范 家庭护理 第 1 部分:母婴(月子期)护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月子期母婴护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组织与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的月子期母婴护理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502/T 051—2019 家政服务规范 通用要求 DB3502/T 057.1—2020 家政服务规范 家庭烹饪 第1部分:家常烹饪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产褥期 puerperium 从胎盘娩出到产妇全身各器官(除乳腺外)恢复到未孕状态所需的一段时期。一般为6周,俗称“坐 月子”。 3.2 产妇 puerpera 产褥期的妇女。 3.3 母婴护理服务 maternal and child nursing care 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的日常饮食起居、产妇身心健康和体形恢复、新生儿哺乳和健康发育等服务。 3.4 母婴护理员 maternal and child nursing caregiver 经培训合格后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母婴护理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组织要求 除应遵守DB3502/T 051—2019中5.1的规定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应为母婴护理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家政责任保险; ——宜为客户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及相关家政服务类保险,当出现食源性疾患或物品损坏时,家政 1 DB3502/T 063.1—2021 服务组织应积极为客户进行理赔申报; ——每半年应为母婴护理员提供一次健康体检,除健康证要求的常规体检项目外,还应为其提供可 经过唾液或粪口传播的疾病(如幽门螺旋杆菌、乙型肝炎等)项目检查,特殊时期还应根据相 关政策要求为其提供相关项目的健康检查。 4.2 人员要求 4.2.1 应遵守 DB3502/T 051—2019 中 5.2 的规定。 4.2.2 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且常规体检项目检查合格。同时,还应进行可经过唾液或粪口传播的疾病 (如幽门螺旋杆菌、乙型肝炎等)项目检查,检查结果为无感染或无携带可经过唾液或粪口传播的病菌 或病毒(如幽门螺旋杆菌、乙型肝炎等)。 4.2.3 特殊时期应持有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的相关项目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3 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有以下2种: ——住家服务; ——定制服务。 5 服务流程 5.1 服务前 5.1.1 家政服务组织应与客户确认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址、产妇口味、忌口、食物过敏源(食 物过敏源的信息见 DB3502/T 057.1—2020 中的附录 A)、收费标准等,并签订服务协议(可纸签或通 过手机 APP 签订)。 5.1.2 家政服务组织应按照与客户确认情况安排母婴护理员。 5.2 服务中 5.2.1 母婴护理员应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服务地点,主动向客户出示上岗证件、健康证、常规体检合格 证明、无感染或无携带可经过唾液或粪口传播的病菌或病毒(如幽门螺旋杆菌、乙型肝炎等)证明。 5.2.2 应与客户确认烹饪设备及服务所需用具(吸奶器、奶瓶、消毒器具、婴儿澡盆等)有无原始损 坏,客户提供的食材有无问题,并做好记录。 5.2.3 应按照服务协议与第 6 章的规定进行规范服务。 5.3 服务后 5.3.1 母婴护理员应在服务结束前,请客户填写服务验收单(服务验收单相关示例见附录 A)并提交。 5.3.2 应在服务结束后收拾好用品用具,主动向客户展示携带的物品,并带走垃圾,与客户礼貌告别。 5.3.3 家政服务组织应在服务完成后对客户进行满意度回访。 6 服务内容 6.1 产妇护理 6.1.1 休养环境 2 DB3502/T 063.1—2021 6.1.1.1 6.1.1.2 6.1.1.3 6.1.1.4 产妇房间应每天至少通风 2 次,每次 15min~20min。通风时,应避免产妇吹到对流风。 产妇房间温度宜保持 24℃~26℃、相对湿度 45%~60%。 产妇房间应每日清洁整理不少于 1 次。 产妇房间不应饲养宠物,不宜摆放花卉。 6.1.2 卫生护理 6.1.2.1 产妇个人卫生护理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6.1.2.2 产妇衣物宜使用孕产妇专用洗衣液单独清洗,内衣裤、袜子不可与其他衣物混洗。 6.1.2.3 产妇的床上用品应每周更换 1 次,如有恶露等污染应即时更换。 6.1.3 月子营养膳食 6.1.3.1 月子营养膳食制作原则如下: ——营养均衡、制作卫生、荤素搭配、品种多样、少吃多餐、多喝汤类; ——每天安排 6 餐为宜,早、中、晚 3 次主餐,期间 3 次辅餐; ——根据产妇体质特点、季节差异、环境变化合理安排膳食。 6.1.3.2 宜分阶段合理安排制作月子营养膳食: a) 产后第 1 周以“排”为主:宜选择易消化的汤、粥、面线、面条等清淡饮食; b) 产后第 2 周以“调”为主:宜选择猪腰、猪肝、瘦肉、鱼、猪尾骨等调节身体,强腰固肾,调 理脾胃; c) 产后第 3 周以“补”为主:宜选择鸡肉、鸽子肉、牛肉、羊肉等温补气血; d) 产后第 4 周~6 周以“养”为主:可选择海参、花胶等循序渐进滋养进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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