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99 A 16 浙 江 DB3301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1/T 0177—2018 智慧停车系统服务规范 2018 - 07 - 20 实施 2018 - 06 - 20 发布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01/T 0177—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浩、钱晓东、张驰、丁学良。 I DB3301/T 0177—2018 智慧停车系统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停车系统的系统构建、基本要求、服务要求、监督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计算机及视频监控技术,从机动车入场到离场过程中实现车位引导、反向寻车、 智能缴费等的停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24359 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要求 GB/T 31593.9 消防安全工程 第9部分:人员疏散评估指南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5845.1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1部分:总标志和分类标志 GA/T 76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 992 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库(场)车位引导系统 采用视频等探测技术,探测、显示、统计停车库(场)各个车位使用情况,并引导驾驶员在停车库 (场)内快速停放车辆的系统。 3.2 车位引导 根据系统检测的空余车位信息,发布给进入停车库(场)内的车主,引导车主选择车位进行停车。 3.3 停车库(场)反向寻车系统 在停车库(场)通道、车位或设定位置安装车辆信息识别装置定位车辆位置信息,通过查询终端获 取车辆信息后查询车辆所在车位或区域的系统。 3.4 反向寻车 根据车牌号码、停车时间段、车位编号等信息,通过系统查询车辆所在位置,帮助车主寻找到车辆。 3.5 1 DB3301/T 0177—2018 车辆定位指示装置 安装在停车库(场)的通道、车位的装置,能自动获取车辆信息,对车位状态进行指示,并上传给 车位引导管理装置。 3.6 车位引导管理装置 安装在停车库(场)内,能够进行数据保存、图像存储、智能引导等功能,并将数据上传给车位引 导系统。 3.7 车位引导提示装置 通过文字或图形提示停车库(场)某个区域内车位使用情况的装置。 3.8 查询终端 通过获取车辆信息,上并上传给车位引导系统,显示车辆停放位置或区域的设备。 3.9 系统基础层 组成系统的硬件设备及平台软件,由此可以提供智慧停车管控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综合服务。 3.10 系统支持层 提供系统服务的前期搭建准则、详细步骤和要求,以及对各种问题给出合理正确的解决办法,对各 种信息反馈进行接收及处理,根据信息反馈做出合理的升级及改进。 3.11 系统扩展层 提供各种设备及软件接口,提供有利的综合管理方案。 4 系统构建 4.1 总体架构 系统总体架构至少应包括系统基础层、系统支持层、系统拓展层。 4.2 系统组成 系统组成应包括: a) 车位引导系统; b) 车位引导提示装置; c) 车位引导管理装置; d) 反向寻车系统; e) 车辆定位指示装置; f) 查询终端; g) 移动终端。 4.3 系统服务功能 系统服务功能应包括: a) 视频监控; 2 DB3301/T 0177—2018 b) c) d) 4.4 车位引导; 反向寻车; 智能缴费。 系统环境、设备配置 4.4.1 系统环境配置 智慧停车管控系统至少具备一个停车库(场)节点,若干个出入口节点。 4.4.2 系统设备配置 智慧停车管控系统应符合GA/T 761、GA/T 992的相关要求,能够完成系统功能的实现。 4.5 系统技术保障 4.5.1 智慧停车管控系统应保证能够满足停车管控需求的网络上及现实中的构的环境,如 TCP/IP 网 络。 4.5.2 智慧停车管控系统应构建一个综合的业务平台,向系统的应用方提供一个正确的、合理的停车 管理环境,保证系统业务的集成。 4.5.3 系统的各个子系统根据具体需要可具有单独的网络和设备。 4.5.4 系统的具体功能实现应保证其应用集成于 WEB 环境的可行性,以实现其对于整个系统的集成。 4.6 系统性能要求 4.6.1 4.6.2 4.6.3 4.6.4 4.6.5 4.6.6 5 在车辆信息完整、施工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车牌识别率应达到 99%以上。 车辆出入场时,道闸响应时间应不超过 500ms。 车位引导信息更新时间应不多于 1min。 反向寻车查询成功率应达到 98%。 反向寻车查询响应时间应不超过 2s。 智能缴费操作简捷,应不超过 1min。 基本要求 5.1 设施要求 5.1.1 通道设施要求 5.1.1.1 5.1.1.2 5.1.2 停车库(场)设施要求 5.1.2.1 施。 5.1.2.2 5.1.3 应建有能满足停车库(场)所需的行驶通道系统。 车辆行驶通道应满足安全行驶的需要。 停车库(场)应有抗风、防雨、消防等功能特性,并根据需要安装防雷设施和必要的监控设 防雷设施应符合 GB 50057 的要求,监控设施应符合 GB 50395 的要求。 信息化设施要求 信息化系统具有数据通信、信息管理等功能的软硬件设备。 3 DB3301/T 0177—2018 5.1.4 公共信息标识要求 公共信息标识应符合的GB/T 10001.1、GB/T 5845.1标准的要求。 5.2 5.2.1 安全要求 消防安全 5.2.1.1 建设和管理应符合 GB/T 31593.9 的要求,应制定消防管理规范,定期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消 防安全教育。 5.2.1.2 应配备专门的人员对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管理人员应取得“安 全生产管理”的培训上岗证,并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实施安全检查,登记消防巡查记录。 5.2.1.3 应配置各种消防设备、器具和火警监控系统,对各种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保证在用的消防 设施的完好率为 100%。 5.2.1.4 设置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应畅通,不得有障碍物。消防标志应明确醒目。 5.2.2 治安安全 5.2.2.1 5.2.2.2 5.2.2.3 接口。 5.2.3 建立相关的治安管理规范,明确治安、巡逻等保卫措施。 应设置相应的治安报警系统。 停车库(场)的设施设备功能同时应符合公安部门对治安管理相关要求,并设置有信息输出 应急预案 当异常事件触发时,系统应做好数据保护、数据缓存、智能引导;当系统恢复后,应能够实现数据 续传。 6 服务要求 6.1 6.1.1 系统服务功能要求 车位预定 6.1.1.1 6.1.1.2 6.1.1.3 6.1.2 入场 6.1.2.1 6.1.2.2 6.1.3 在停车库(场)入口处设置车位引导提示装置,显示当前停车库(场)内的车位使用情况。 车辆入场时,入口摄像机应能抓拍车辆信息,将数据记录到系统中并开闸放行。 车位引导 6.1.3.1 6.1.3.2 6.1.3.3 6.1.4 车主通过手机客户端的方式提交车位预定申请。 管理人员接收车主预定申请,发送预定车位到车主。 入口摄像机抓拍到预定车辆时,系统应记录车辆信息并开闸放行。 在车道上设有车辆定位指示装置,每个装置可同时监管多个车位并对车位状态进行指示。 在车道上设有车位引导提示装置,显示当前分区内的车位使用情况。 车辆定位指示装置检测到车辆驶入车位后,应能实时更新车位使用状态。 车辆管理 6.1.4.1 视频监控与图文监控:实时视频监控通道状态、实时图文监控各种车辆进出事件和报警事件。 当警报产生时,以文字、声效和视觉警示灯等多种方式给出报警。 4 DB3301/T 0177—2018 6.1.4.2 6.1.5 实时监视功能:无车进入时,可在监控电脑上实时监视进出口的车辆及一切事物的活动情况。 反向寻车 6.1.5.1 在楼梯口、电梯口、中央收费处等位置安装查询终端,应能通过输入车牌号、车位号、停车 时间段等信息快速查找车辆,并以电子地图的方式显示车辆停放位置和最优的取车路线。 6.1.5.2 可通过移动终端实现反向寻车。 6.1.6 智能缴费 6.1.6.1 6.1.6.2 6.1.7 停车库(场)内宜设有智能缴费机,车主可在出场前通过智能缴费机缴费。 系统宜支持移动终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出场 6.1.7.1 停车库(场)内通过智能缴费方式的车辆在出场时,出口摄像机抓拍并比对车辆信息后,应 能自动开闸放行。 6.1.7.2 停车库(场)内未通过智能缴费方式提前付费的车辆在出场时,出口摄像机应能抓拍车辆信 息并进行比对和计算收费金额,车主在缴费后开闸放行。 6.2 管理要求 6.2.1 6.2.2 6.2.3 6.2.4 6.3 管理人员应为车主提供预约服务,并保留预约车主的车位。 车辆入场时,管理人员应对车辆入场情况进行查看并对特殊情况进行记录。 管理人员应及时解决车主在使用智能缴费机和查询终端时遇到的问题。 管理人员应实时关注停车库(场)内发生的异常事件并及时处理。 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熟悉公安、城管、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b) 熟悉停车库(场)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 c) 具有相应的岗位从业资格要求; d) 均应接受 6 课时的系统操作相关培训。 7 监督与改进 7.1 服务质量监督 7.1.1 停车库(场)应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服务项目应接受顾客监督。 7.1.2 停车库(场)管理部门应对外公布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并采用走访、问卷、设立意见簿等多种 方式收集分析顾客对服务质量的意见,并登记顾客满意度调查问卷(详见附录 A)。 7.1.3 停车库(场)应接受和配合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7.2 服务质量考核 7.2.1 建立内部考核机制,服务质量的考核评定工作应有详细的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考核评定管理办 法应符合 GB/T 24359 要求。 5 DB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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