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990年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 1998年1月18日内蒙古自 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 〈内蒙古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 据2004年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 规则〉 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2022年1月24日内蒙古自 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程 序行使职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自治区 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 1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 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 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 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第五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通 常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会议召开日期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并予以公布。 遇有特殊情况,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决定 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日期未 能在当次会议上决定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 另行决定,或者授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决定,并予以公布。 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自治区人民代 表大会会议。 第六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 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2第二章 预备会议 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 。 第八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自治区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的预备会议,由上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第九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决定下列事项 : (一)通过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二)选举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三)决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 (四)决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准备事项。 第十条 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决定的事 项,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提交每届自治区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由上届自 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召开前,代表审 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 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代表提出的 意见,可以对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以及关 3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意见,提请预备会议审议决定 。 第三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 本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自治区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 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并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和地方 性法规草案发给代表。会议举行前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地方 性法规草案。 临时召集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盟 、 设区的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组成代表团。 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 代表团团长、 副团长。 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 副团长 协助团长工作。 代表团根据 便于议事的原则,可以分 设若干代表小组,代 表小组会议推选小组召集人。 第十五条 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 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 4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 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质 询案,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 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主席团主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 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主任或者 副主任召集,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 若干人召集 并主持主席团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 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 全体会议的 执行主席。 第十八条 主席团 处理下列事项: (一)根据会议议程决定会议日程; (二)决定大会 副秘书长人选; (三)决定表决议案方 式; (四)决定会议期 间代表提出议案的 截止时间; (五)听 取和审议关于议案、 质 询案、罢免案处理意见的 报 告,决定会议期 间提出的议案、 质 询案、罢免案是否列入会议议 程; (六)听 取和审议大会秘书 处和有关 专门委员会关于各项 议案和 报告审议、审查情况的 报告,决定 是否将议案和决定草 案、决议草案提请会议表决; 5(七)听 取关于国 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的 说明,提名 由会议选举的国 家机构组成人员的人选,依照法定程序 确定正 式候选人名单; (八)提出会议选举的 办法草案; (九)组织由会议选举和通过的国 家机构组成人员的宪法 宣誓; (十)其他应当由主席团 处理的事项。 第十九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 属于主席团职权 范围内 的事项 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 安排作必要的调 整。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 就会议审议的 重大问题听取意见, 进行讨论,并 就讨论的情况和意见 向主席 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 就重大的 专门性问题,召集有关代表 进行讨论,自治区有关 机关或者有关 部门负责人 参加会议, 汇 报情况, 回答问题,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 向主席团 报告。 第二十条 主席团可以召开大会全体会议 进行大会发 言, 就议案和有关 报告发表意见。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设立大会秘书 处。 大会秘书 处由秘书长、 副秘书长 若干人组成。 6大会秘书 处在秘书长领导下, 办理主席团交 付的事项, 处 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工作。 大会秘书 处根据工作 需要,设立若干办事机构。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按时出席会议 ; 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 因不能出席的,应当 向大会秘书 处书面请 假。大会秘书 处应当向主席团 报告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和 缺席 的原因。 代表应当 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 报告,积极发表 意见,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第二十三条 不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自治区人民 政府组成人员,自治区监 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 院长,自治区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列席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自治区选举产 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自治区人 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 机关、团体的负责人和 需要列席会 议的人员,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在代表团全体会议或者代表小组会 议上发 言,但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 7大会会议期 间,代表在各 种会议上的发 言,整理 简报印发 会议,可以根据本人要 求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会议 简报、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可以为 纸质版,也可以为 电子版。 大会全体会议 设旁听席。 第二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新 闻发布会, 必要时可以举行 记者会。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设发言人,代表团可以根据 需要设发 言人。 大会秘书 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单 位、部门负责人 接受新 闻媒体采访。 代表团可以组织本代表团代表 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大会全体会议可以通过 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 报 道。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 候,由主席 团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应当合理 安 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各代表团应当按照会议日程 进行审议。 第二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和 印发文件, 使用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根据 需要,可以同时使用蒙古 语言文 字。 8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2-01-24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2-01-24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2-01-24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2-01-24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1:04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