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20
CCS C 1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502 —2023
智慧处方审核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prescription review
2023 - 07 - 31 发布 2023 - 08 - 31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4502 —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
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安徽省心血管医院、安徽省脑科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西区(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合肥市传染病医院)、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中医院)、合肥京东方医院、皖南医学院附属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安庆医院 (安庆市立医院) 、
亳州市人民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淮北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池州市人民医院、黄山市人民医院、六安市人民医院、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铜陵市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宿州医院(宿州市立医院)、宣城市人民医院、中国科学院合肥肿瘤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爱宗、童彤、刘琳琳、刘圣、唐丽琴、史天陆、孙言才、卢今、耿魁魁、黄
莺、方明、周小娟、陈邵、李民、贺志阳、叶浩、沈静、夏泉、方玲、葛朝亮、吴静鸣、王媛媛、秦侃、蒋磊、蔡和平、陈浩、吴新安、汪琳、陈文刚、桑冉、尚茂林、齐腊梅、吴炜、汪晓娟、任心慈、宋培光、王晓娟、桂凌、谢永忠、沈炳香、王小庆、张荣、詹三华、范秀英、祝子明、王君萍、倪受东。
DB34/T 4502 —2023
1
智慧处方审核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智慧处方审核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智慧处方审核的流程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
审核及推送至缴费发药的要求。
本文件适合于医疗机构的西药处方智慧审核。
注: 本文件中的“智慧处方审核”简称为“智慧审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处方审核 prescrip tion review
药师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包括门急诊处方和医嘱的合法性、规范性及适宜性进
行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调剂的过程。
智慧处方审核 smart prescr iption review
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利用合理用药知识库等各类数据资源,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和智能设备进行的处方审核。
电子处方 electron ic prescrip tion system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智能设备等为患者开具的处方。
自定义审方规则 user-defined auditing rules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药品说明书、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指南、专家共识等,由医疗机构制定或经医
疗机构审核确认用于处方审核的规定。
包括药品相互作用筛查,注射药物配伍筛查,适应证、禁忌证筛查,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筛查,
开方权限管理,用药浓度限制筛查,用药安全规则筛查等内容。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HIS: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 ormation System)
LIS:医院检验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 n Managemen t System)
CPOE:电子处方系统(Computerized Ph ysician Ord er Entry)
DB34/T 4502 —2023
2 OCR:光学字符识别(Optical Char acter Recognition)
PACS: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Picture Ar chiving and C ommunicatio n System)
5 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智慧审方系统,系统应支持与 HIS、LIS、PACS 和 CPOE 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
享,获得处方审核的必要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信息。
医疗机构应建立合理用药知识库、智慧审方疾病库、处方医师的画像库、自定义审方规则等,并
适时更新数据。
医师、药师应能熟练使用智慧审方系统。
智慧审方过程中产生数据的使用、存储、销毁等应符合数据安全要求。
6 流程
智慧审方流程见图1。
图1 智慧审方流程图
推送至缴费发药
通过
适应性审核
接收电子处方
重新开具处方
不合法
通过
合法性审核
规范性审核
不规范
不适应
通过
适应性审核
不合法
通过
DB34/T 4502 —2023
3 7 接收电子处方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接收医师开出的电子处方。
8 合法性审核
处方权审核
8.1.1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与 HIS 系统交互,自动核查处方医师的职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处方权。
8.1.2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与处方医师的画像库互联,自动比对医师的人、证同一性,在线确认处
方医师处方权。 8.1.3 药师还可通过智慧审方系统与处方医师的画像库互联, 智能识别医师的电子签名、 密码、指纹、
声纹、人脸等方式确认处方医师处方权。
特殊药品处方审核
8.2.1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智能检查、识别电子处方中是否包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
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 8.2.2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与 HIS 系统交互,自动核查处方医师是否具备特殊药品的处方权。
审核处理
8.3.1 审核通过的,药师应进行下一步的规范性审核。
8.3.2 审核不通过的,药师应将电子处方退回给处方医师,并指出不合法性所在。
9 规范性审核
格式审核
9.1.1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的 OCR 和电子签章,智能审核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的格式及
有效性。 9.1.2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的 OCR、错别字检测等 方法,智能审核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的文字是
否正确、清晰、完整。
电子处方条目审核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与 HIS系统 交互,自动使用正则匹配、模式识别等方法对下列内容进行审
核:
a) 患者年龄应当为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应当写日龄、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b) 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要单独开具处方;
c)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d)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
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使用由原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e) 医院制剂应当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名称;
f) 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准确清楚,不包含含糊不清的字句;
g) 普通药品处方量及处方效期是否规范;
DB34/T 4502 —2023
4 h) 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的使用是否规
范;
i) 中药饮片、中成药的处方书写是否规范。
审核处理
9.3.1 审核通过的,药师应进行下一步的适宜性审核。
9.3.2 审核不通过的,药师应将电子处方退回给处方医师,并指出不规范性所在。
10 适宜性审核
药物禁忌证/适应证/遴选适宜性审核
10.1.1 药师运用智慧审方系统自动 获取患者的病历文书,并从门诊病历、三测单记录、健康档案、入
院记录、影像报告、手术记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理报告、诊断文书中自动提取包括症状、体征、
诊断、异常检查检验值、手术、会诊建议等关键信息,通过量表分析及画像构建技术,智能推理患者病情(包括肝肾功能情况、历史用药情况、年龄、体重、基础疾病等),并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儿童)。 10.1.2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与合理用药知识库互联,自动对用药禁忌证、适应证、遴选适宜性进行
审核。
给药剂量、给药频次审核
10.2.1 药师运用智慧审方系统自动获取患者的病历文书,并从门诊病历、三测单记录、健康档案、入
院记录、影像报告、手术记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理报告、诊断文书中自动提取包括症状、体征、诊断、异常检查检验值、手术、会诊建议等关键信息,结合量表分析及画像构建技术,智能推理患者病情(包括肝肾功能情况、历史用药情况、年龄、体重、基础疾病等),并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儿童)。 10.2.2 药师通过智慧审方系统
DB34-T 4502-2023 智慧处方审核技术规范 安徽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9-30 10:00:3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