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60.20
CCSX51
DB2311
黑龙江省黑河市地方标准
DB2311/T059—2023
地理标志产品五大连池矿泉水
2023-06-25发布 2023-07-25实施
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11/T059—2023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
文件由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轻工科学研究院、黑龙
江冠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成、王明、丛日兴、曹福成、张敬轩、刘文玉、常洪娟、吕文彪、董海天、吴
迪、梁超。
DB2311/T059—2023
1地理标志产品五大连池矿泉水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五大连池矿泉水的分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技术要求、标
签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保护的五大连池矿泉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93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23]第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第109号《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
公告》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3.1
五大连池矿泉水
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五大连池镇青泉村、龙泉村、邻泉村、焦得布林场4个
村、林场现辖行政区域内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
在规定区域内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
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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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碳酸型水
在不改变五大连池矿泉水水源水基本特性和主要成分含量的前提下,在加工工艺上,允许通过曝气、倾
析、过滤等方法去除不稳定组分,允许回收和填充同源二氧化碳,理化指标游离CO2含量≥1500mg/L、补
充CO2含量<500mg/L,包装后,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有可见同源二氧化碳自然释放起泡的五大连池矿泉水。
4.2偏硅酸型水
在不改变五大连池矿泉水水源水基本特性和主要成分含量的前提下,在加工工艺上,允许通过曝气、倾
析、过滤等方法去除不稳定组分,偏硅酸含量30.5mg/L~65.00mg/L的五大连池矿泉水。
5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五大连池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五大连池
镇青泉村、龙泉村、邻泉村、焦得布林场4个村、林场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6自然环境
保护区域位于五大连池风景区火山群,地处黑龙江省中部,地处松辽平原的北缘,正好位于平原与山
区的交汇处。地理坐标是东起东经126°00′~126°20′,北纬48°34′~48°48′。多年平均降水
量为514.3mm,最大年降水量781.3mm,最小年降水量335.9mm,各典型年降水量的年内分配极不
均一,6~8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64%左右,而11月至次年2月降水量仅为4%左右。蒸发量的变化与
地势的变化规律是随地面高程的增加而增加。
7技术要求
7.1水源要求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五大连池镇青泉村、龙泉村、邻泉村、焦得布林场4个
村、林场现辖行政区域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的水,其水源的卫生防护和水源水水质监测按照
GB19304执行,水质监测项目应符合7.4(锰、耗氧量除外)、7.5和7.6的规定。
7.2水源保护
7.2.1严格保护区:在泉(井)外围半径200m范围内,必须设隔离墙。
7.2.2限制区:在矿泉水水源、生产区外围不小于500m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和工厂、厕所、渗水
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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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3监察区:在井(泉)外围半径不小于1000m内禁止建各种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
场,控制使用化肥和农药。禁止建设居民区、度假区和有可能造成污染的生产企业。
7.2.4开采量:碳酸型水开采量110吨/日;偏硅酸水开采量50000吨/日。
7.3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检验方法
碳酸型水 偏硅酸型水
色度/度≤ 10(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GB8538浑浊度/NTU≤ 1
滋味、气味具有矿化口感,饮之辛辣爽
口、微涩、微腥,低温饮用
口感更加口感甜润,低温清爽
状态 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矿物盐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7.4理化指标
7.4.1界限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界限指标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游离二氧化碳a/(mg/L)≥ 1500
GB8538
偏硅酸b/(mg/L)≥ 30.5~65.00
a仅适用于声称本文件4.1的产品,且补充CO含量<500mg/L。
2
b仅适用于声称本文件4.2的产品。
7.4.2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GB8537—2018中3.3.2的规定。
7.5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7.6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8537—2018中3.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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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食品添加剂
7.7.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7.7.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有关规定。
7.8净含量及检验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JJF1070的规定。
8标签标识
8.1除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标示五大连池矿泉水水源点;
b)标示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以及主要阳离子(K+、Na+、Ca2+、Mg2+)的含量范围;
c)当氟含量大于1.0mg/L时,应标注“含氟”字样。
d)标示产品名称“五大连池矿泉水”。
e)产品包装应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标志应符合《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
图的公告》规定。
9包装、储存和运输
9.1包装
9.1.1应符合GB8537—2018中4.1的规定。
9.1.2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
9.2贮存和运输
运输工具和贮存场所应清洁、干燥、无污染。装卸中应轻拿轻放,不得翻滚、抛掷。运输过程中应防
止日晒、雨淋和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有挥发性气味的物品混运、混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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