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ICS 65.020.01 CCS B 10 云 53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53/T 1095—202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 2022 - 05 - 20 发布 2022 - 08 - 20 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3/T 1095—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53/T 109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DB 53/T 1096《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技术规程》 与DB53/T 1097《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技术规范》共同构成支撑受污染耕地监测、管控与利用的地方标 准体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木霖、王建雄、马艳兰、胡涛、林大松、孙治旭、严婷婷、刘梦然、王红华、 陈云辉、张辅霞、安毅、王瑞刚、杨凤、熊艳。 I DB53/T 1095—202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安全性原则、方案制定、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轻度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农产品监测、监测报告与效果评估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 2271 土壤调理剂 效果试验和评价要求 NY/T 3034 土壤调理剂 通用要求 NY/T 3036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水分含量、粒度、细度的测定 NY/T 3343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耕地 Cultivated land 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本文件所规定的耕地是指种植食用类农产品的耕地。 3.2 受污染耕地 Contaminated of cultivated land 受到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存在种植食用类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风险, 分为轻微污染、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耕地。 3.3 优先保护类耕地 Priority protection grade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耕地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含量小于GB 15618规定的筛选值,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 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规定划分的优先保护类耕地。 3.4 安全利用类耕地 Safety utilization grade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耕地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大于等于GB 15618规定的筛选值,小于GB 15618规定的管 制值,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规定划分的安全利用类耕地。 1 DB53/T 1095—2022 4 安全性原则 4.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应基于截断外来污染源,无新增污染前提下实施。 4.2 安全利用措施不得对耕地或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所使用的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投入品中镉、 汞、砷、铅、铬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3 所采取的安全利用措施应持续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 5 方案制定 5.1 安全利用流程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资料收集、方案制定、措施实施、农产品监测、 效果评估5个阶段。 图1 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流程图 DB53/T 1095—2022 5.2 编制实施方案 5.2.1 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实地勘察实施区域现状,收集历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资料、调查农作物种植及生产情况等。 5.2.2 编制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区域分布、主要农作物种植情况、耕地类型 及污染状况、安全利用措施的筛选及实施、监测与评价、经费预算、组织保障等。 5.2.3 方案应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农作物种植情况,基于耕地污染类型、程度、范围、污染来源及经 济性、可行性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利用措施。 5.2.4 方案编制应考虑切断污染源,防止外来污染物的输入。 6 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 6.1 轻微污染耕地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中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的检测 值小于GB 15618规定的筛选值,但所种植农产品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的检测值超过GB 2762 规定值的区域。 6.2 安全利用措施 6.2.1 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新增污染物输入,加强投入品监管,加强土壤及农产品的监测。 6.2.2 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6.2.3 若农产重金属检测值连续 2 年超过 GB 2762 规定值,应调查分析受污染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治 理措施。 7 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 7.1 轻度污染耕地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中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的检测 值大于等于GB 15618规定的筛选值,小于GB 15618规定的管制值,但所种植农产品镉、汞、砷、铅、铬 5项重金属的检测值低于GB 2762规定值。 7.2 7.2.1 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 基本要求 控制污染物输入,优化生产管理,结合耕地污染特征和生产情况可以选择适合当地生产实际的农艺 调控类技术措施,如石灰调节、优化施肥、品种调整、水分调控、叶面调控、深翻耕等。 7.2.2 石灰调节 将石灰均匀地撒施在酸性镉污染稻田土壤表面,施用量可参考表1,施用量不能造成土壤板结。同 时补施硅、锌等元素。石灰施用频率1次/年,稻田土壤pH值达到7.0后,应停施1年。 3 DB53/T 1095—2022 表1 土壤镉含量范围 1倍-2倍筛选值(含) 2倍筛选值以上 治理酸性镉污染稻田石灰(CaO)建议施用量(单位:kg/亩•年) 土壤pH值 土壤质地 砂壤土 壤土 黏土 <5.5 ≤100 ≤150 ≤200 5.5~6.5 ≤75 ≤100 ≤150 <5.5 ≤150 ≤200 ≤250 5.5~6.5 ≤100 ≤150 ≤200 注:适用于偏酸性镉污染稻田,土壤pH值一般在6.5以下,不适用于存在砷超标风险的稻田。 7.2.3 优化施肥 根据土壤环境状况与种植作物特征,结合测土配方施用有机肥、化肥。同时应防止施肥引起土壤盐 化、土壤酸化、养分不平衡等问题以及可能的二次污染。 7.2.4 品种调整 宜选择具有低积累品种特征的作物品种,每个作物品种只能应在其适宜种植区推广。 7.2.5 水分调控 土壤pH低于6.5的镉污染酸性稻田,全生育期保持淹水状态。灌溉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要求,同时 应加强水稻病虫害的观察与防控。不适用于存在砷超标风险的稻田。 7.2.6 叶面调控 针对镉污染稻田,选用可溶性硅、可溶性锌、可溶性硒等制剂进行叶面喷施。 7.2.7 深翻耕 表层土壤受污染耕地,根据当地种植习惯、作物类型、土壤类型和耕作层厚度等确定在冬闲或春耕 翻地时深翻耕,深翻耕后应进行施肥。 深翻耕技术适用于一般耕地,耕作层应大于25 cm以上,不适用于高背景值区域。 8 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 8.1 中度污染耕地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中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的检测 值大于等于GB 15618规定的筛选值,小于GB 15618规定的管制值,但所种植农产品镉、汞、砷、铅、铬 5 项重金属的检测值超过GB 2762规定值的区域。 8.2 8.2.1 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 基本要求 依据耕地污染特征,选择实施农艺调控类措施,结合土壤改良技术、生物技术和综合类技术等进行 安全利用。并加强土壤及农产品风险评估,实施风险管控。 4 DB53/T 1095—2022 8.2.2 农艺调控类技术 农艺调控类技术同7.2.2至7.2.7。 中度污染耕地实施农艺措施效果不明显,农产品仍然超标的区域,应增加土壤改良技术、生物技术 和综合类技术进行综合治理。 8.2.3 原位钝化 8.2.3.1 原位钝化技术应慎重选择,宜先小规模实验,再大面积推广应用。 8.2.3.2 原位钝化技术不应造成二次污染,不应对土壤理化性质及环境质量等带来负面影响。 8.2.3.3 根据土壤污染特征对应添加钝化材料,如海泡石、坡缕石、蒙脱土、黏土矿物粉、铁镒氧化 物、泥炭等进行安全利用。 8.2.3.4 钝化后应继续跟踪监测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及农作物可食部位重金属含量的变化,以及土 壤质地、理化性质、微生物群落结构及生物多样性的变化情况,评估钝化的长期效应与可能产生的负面 影响。 8.2.4 定向调控 8.2.4.1 利用土壤化学或微生物原理,调节土壤中的氧化还原、吸附、沉淀等过程,促使重金属污染 物由高有效性向低有效性转化、由高毒性向低毒性转化。 8.2.4.2 宜采用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配置成土壤调理剂,定向控制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迁移以及在农 作物中的富集。 8.2.4.3 利用调理剂开展污染治理应建立在完善的试验基础上。 8.2.4.4 调理剂对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适用于一般重金属污染农田。 8.2.4.5 定向调控技术实施应符合 NY/T 3034、NY/T 2271、NY/T 3036。 8.2.5 微生物修复 8.2.5.1 利用天然或人工驯化培养的功能微生物,通过生物代谢功能降低污染物活性,防控生态风险。 8.2.5.2 微生物修复材料包括微生物菌剂、微生物接种剂、复合微生物肥料和生物有机肥等,施用种 类和施用量需根据当地土壤类型和作物类型确定。 8.2.5.3 宜优先选用微生物修复技术。 8.2.6 植物提取 8.2.6.1 植物提取分为两类,一类为持续型植物萃取,直接选用超富集植物吸收积累土壤中的重金属; 另一类是诱导性植物提取,在种植植物的同时添加某些可以活化土壤重金属的物质,提高植物萃取重金 属的效率。 8.2.6.2 利用超富集(高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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